2023-03-10 法律服务网 1086
“隐孕入职”算欺诈吗?入职时,是否有义务告知怀孕情况?女职工隐婚、隐孕、隐育是否算欺诈?
小律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从上述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只能够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只能以这个为界限,而女职工的结婚、怀孕情况属于其个人隐私,不属于与上述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所以女职工没有义务告知用人单位结婚、怀孕情况,女职工隐婚、隐孕、隐育不算欺诈。
但也有特殊情形除外,比如某一职位在招聘时明确该岗位属于重体力劳动,不适合怀孕女职工,那么这种情况下女职工的怀孕情况,则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享有知情权,劳动者有义务告知是否怀孕。
小律提醒
劳动者的结婚、怀孕、生育情况属于其个人隐私,用人单位对此不享有知情权;只有极少数特殊岗位,才可能存在用人单位享有知情权的特例。
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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