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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翻新中引发的问题

2023-02-24 法律服务网 458

热线案例:

石女士来电咨询说其亲戚对农村房屋进行翻新并且进行了扩建,影响了石女士的相关权益,后续报了几次警,但是派出所以未出人命为由,不予解决,且其亲戚多次阻拦石女士翻新扩建并声称要告石女士,询问该怎么办?

小律分析:

首先,对于农村房屋翻新的问题:建议石女士先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农村房子翻新的资格,即应当先要到村委会提出翻新扩建的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再到当地的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盖章审批;最后由镇政府去自然资源局盖章审批。若是石女士未按照该流程进行审批手续,则属于违法建筑。

其次,对于其亲戚阻拦石女士翻新扩建的问题:建议石女士报警处理,由派出所对其亲戚的该行为进行治安处罚;或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消除影响,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派出所的“未闹出人命,无法处理的”问题:建议拨打12309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的纪检督察部门投诉。

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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