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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2023-02-17 法律服务网 531

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白头到老。婚姻是自由的,当爱已无法挽回,最好的结果就是放手。可现实中能做到好聚好散的夫妻太少了,因为离婚会牵扯到很多法律问题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如果一方去法院坚持诉讼离婚,而另一方却坚决不出庭不同意,该怎么办才好?

热线案例

近日有一位谭女士来电咨询说,自己跟丈夫感情不合多年,不想要再继续消耗下去想要离婚,但丈夫却说就算我去法院起诉离婚他也不出庭,这样法院就没法判决离婚,是这样吗?不能缺席判决吗?如果他真的不出庭该怎么办?

对于谭女士的问题,12348热线的值班律师进行了解答……

律师分析: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应进行调解,且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如被告既不愿出庭应诉,且未提出书面答辩意见,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自己对是否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书面意见,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赡养、抚育、扶养、离婚案件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小律提醒:

当婚姻出现问题,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如果选择逃避,不出庭应诉,现实不会因为你的逃避而发生改变,躲起来、不配合,并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被受到拘传等强制措施。作为成年人应理智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离婚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被告应以积极的态度按时到庭,向法官阐释自己的主张,让法官全面了解案情,才能更快地化解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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