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3 法律服务网 770
1、如何能证明夫妻分居?
2、长期分居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吗?
律师说法:
1.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包括: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双方来往的短信、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能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生活的证人证言等。
2. 长期分居如果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理由。如果是夫妻双方工作地点不在一个城市,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不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可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小律提醒:
法律规定的“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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