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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被处罚后,会通知家属和工作单位吗

2023-02-03 法律服务网 846

卖淫嫖娼的法律处罚,是否会留案底?

卖淫嫖娼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只会留下行政处罚记录,并不会有犯罪记录(俗称案底)。

被抓到卖淫或嫖娼后,会通知家属和工作单位吗?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代收。

也就是说被抓到卖淫或嫖娼后,公安机关在送达行政处罚这种法律文书时,一般是直接送达给违法行为人,只有当违法行为人不在的情况下,才会通知家属和工作单位。

夫妻一方卖淫或嫖娼,另一方可以此起诉离婚吗?是否能多分财产?

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一方有卖淫或嫖娼这种重大过错的行为导致离婚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员工嫖娼被拘留,公司能以此辞退吗?

不能,员工被处以行政拘留并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法定解除情形,那么公司能以此辞退员工。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二)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代收。受送达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也可以对拒收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在附卷的法律文书上注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即视为送达。

无法直接送达的,委托其他公安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

经采取上述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公民知晓,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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