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8 法律服务网 693
事件简介:
12月13日,浙江嘉兴民警接到一男子来电,称“我想找个女人,你过来帮我安排一下”。当时情况的对话如下:
吴某:“没有女人,你们110管不管。”
警方:“你好好说话,怎么回事。”
吴某:“我想找个女人,你过来帮我安排一下。你说怎样,要么把我枪毙掉。”
警方:“你打我们电话是什么意思?”
吴某:“先帮我安排一个女人。”
报警男子的无理要求让接线员很是震惊,此后民警经过侦查很快在一家浴室里找到了报警人吴某。
据民警了解,吴某当天约了几个朋友喝酒,酒后来到洗浴中心,他跟朋友吹牛要找110给自己安排特殊服务。吴某当时的醉酒状态已经走不稳路了,据吴某自己说已经喝了四五瓶花雕,说出来的话已经是不经过思索的话了。
律师说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实施扰乱公安机关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聚众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最高可以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执法实践中,判断行为的情节轻重,应当结合行为人的动机、手段、目的、行为的次数、造成的后果等综合考量。在这个案例中,吴某醉酒后和朋友一起恶意拨打110,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工作,通过吴某与110接线工作人员的对话内容以及给公安机关造成的实际影响,来对吴某及其朋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小律提醒:
本案中,吴某及其朋友酒后恶意骚扰公安及机关,为的是能在朋友中间“吹牛”,这种行为不可取,不仅达不到吹牛效果,还将被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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