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1 法律服务网 736
事件简介:
阿华(化名)案发时系某高校研究生,今年27岁。2020年9月底的一天,阿华在学校所在地一家宾馆内和一名失足女发生关系。一个多月后,该失足女再次和他人发生交易时被警方查获,供出了阿华。
2020年11月5日,阿华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三日。2021年6月,当地警方向阿华所在高校通报了阿华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1年7月1日,学校告知阿华,学校拟对其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阿华认为,他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非犯罪,开除处分太重且无上位法支持,向学校提交了《异议书》。
2021年7月8日,学校保卫处在听取了阿华的陈述和申辩、征求了阿华所在院系的意见后,正式向校领导报呈请示,建议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2021年9月6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
阿华对学校处分不服,于2022年1月将学校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时对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阿华起诉学校的主要理由是:学校公布的《处分条例》既规定,学生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免予刑事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同时又规定,对于嫖娼行为,不留余地作出开除学籍的顶格处理,两者相互矛盾。
律师说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高校管理规定》)第52条第三项规定,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据此,学校具有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职权。
首先,在本案中,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听取了阿华的陈述和申辩,征求了阿华所在院系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报校长会议批准,程序符合规定。
其次,关于是否适用该校制定的《处分条例》第40条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以及该条规定是否具备合法性的问题,《高校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因此,根据《高校管理规定》第52条第三项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涉案学校根据《高校管理规定》制定《处分条例》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学生公布,据此,涉案学校制定的《处分条例》未超越权限亦未违反法定程序。
本案中,学校《处分条例》第40条规定,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条款体现了其教育自主权,司法审判机关在对高校处分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对高校的教育自主权予以尊重。学校适用《处分条例》第40条作出的处分决定并无不当。
小律提醒:
据了解,涉案学生在校读研期间,成绩优秀,深得导师喜欢,若无此事,一定会顺利毕业并攻读博士学位,前途一片光明。现如今,多年的求学努力都将可能付之一炬,实在令人惋惜。因此,需要提醒广大学子在校期间洁身自好,自觉培养和提升道德情操,切不可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耽误自己的大好前程。
法律适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修订)》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