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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2022-11-10 法律服务网 524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2、定金的数额有一定限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没有限制。

3、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4、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5、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没有实际交付定金的合同不成立也不适用定金罚则。而合同中约定支付订金的一方没有实际交付订金的则属于合同的违约行为。

 

小律提醒:

在我们的交易实践中定金和订金适用并不少见,虽然二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有天壤之别,为此我们实践中可以根据自己需求选择适用。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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