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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被姐夫投毒百草枯,原因竟是报复,被判无期徒刑

2022-11-04 法律服务网 814

案情简介

邢台马某在姐夫陈华以预防感冒为由喝下了两杯掺了百草枯的感冒冲剂,结果发生身体不适,辗转就医后,医院在马某尿液中检出百草枯成分,马某家人随即报警。据警方通报陈某自感家庭经济条件差,其岳父一家人“瞧不起自己”,遂产生报复念头,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目前,陈某已被判处无期徒刑。

小律说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陈某自觉岳父一家瞧不起自己后产生了报复念头,便在马某喝的感冒冲剂中投放百草枯。而百草枯是剧毒农药,陈某应当预见普通人在喝下百草枯会致人死亡的结果,仍在感冒冲剂中投放百草枯并要求马某服下。因此马某存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才会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小律提醒

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应当多进行情感交流沟通,互相多一些理解和包容,避免因为长期不交流而产生怨愤甚至偏执的念头,不再重现此类新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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