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4 法律服务网 833
事件简介:
叶某某于2021年10月来到长沙务工,先后从事网约车和送外卖工作。他自2017年开始网上借贷,2022年债务已累积到60余万元。
叶某某常常到某大型商场送外卖,看着某著名金饰专柜陈列着琳琅满目的黄金、钻石饰品,让他罪恶的念头无限膨胀。他每天利用送外卖的间隙在商场和柜台逡巡,绞尽脑汁伺机作案,终于商场内的中央空调通风管道让他“脑洞大开”!他开始琢磨商厦的空调风管路径,并以商场某处空调检修口为“突破口”,“设计”了从空调检修管道盗窃珠宝的路线。
2022年5月7日零点,他开始潜入空调检修口,凭记忆在铺设有消防管道、电线、中央空调的商场天花板夹层“盲走”近四个小时,终于爬到了金饰专柜上方,累得睡了过去。
四个小时一觉醒来,他从空调管道出风口窥探到下方,黄金专柜已经在忙碌,他一直趴在天花板上,记住专柜保险柜、钥匙复杂的“归档”流程和存储位置,晚上十点,商场的广播播放当日关门通知,叶某某继续紧盯着专柜全员将黄金、珠玉、钻石逐一盘点、存放保险柜,下班离去。
5月7日晚上10:30左右,见商场空无一人,叶某某开始实施疯狂的“黄金大劫案”。他拨掉了珠宝展柜区域的监控线缆,从通风管道潜入金饰专柜,“复盘了”所偷窥的营业员工作流程,打开了保险柜,将手镯、项链等塞满手提袋后,又按照流程将保险柜关好、钥匙复位,携带装有几斤重的黄金钻石袋,爬上天花板,把空调检修口盖板复原,把珠宝区域监控网线重新插好,按原路溜走。
5月8日凌晨,叶某某将偷盗黄金、钻石带回出租屋,心情大好,微信发了一堆金手镯照给女友阿芳(化名),谎称家乡婚庆习俗多用黄金聘礼,自己从相关黄金投资中所获收益,并挑出10万元左右的钻石首饰送给她,还载她去张家界游玩。
当这对“情侣”开着租来的汽车到达张家界,就被联网行动的公安机关当场抓捕!车上的两百余件黄金、钻石赃物被当场扣押,阿芳也作为嫌疑人配合公安民警系列调查、讯问。遭遇如此“毁三观”的恋情,阿芳被吓得不轻。
上述案例中叶某某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是毫无疑问的,那么
叶某某与“女友”共同生活两年并隐瞒婚姻状态,是否涉嫌重婚罪呢 ? 叶某某的妻子是否能以此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呢?
律师说法:
1.根据《刑法》关于重婚罪的相关规定,如果行为人前一次是法定婚,后一次是事实婚,即双方以夫妻关系相对待并且同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即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则构成重婚罪。但这种事实重婚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本案中,叶某某与“女友”共同生活两年,但是对其是否以夫妻名义,同时身边群众是否认为其二人为夫妻还在有待查证,因此从现有的案件情况来看叶某某的行为还不足以构成重婚罪。
2.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对以上四种具体情形,认定为过错方,第五项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本案中,叶某某的妻子因此起诉离婚的可以主张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叶某某与其“女友”共同生活两年,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侵犯了妻子的配偶权,可以要求叶某某赔偿同居期间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小律提醒:
婚姻不是儿戏,缔结良缘的两个人更应当相互扶持,在此小律提醒珍惜眼前人,莫失莫忘,且行且珍惜。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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