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4 法律服务网 728
事情简介
刘女士通过某手机软件认识了一男网友,该男网友不仅对自己关怀备至,还十分擅长投资理财。在该男网友的推荐下,刘女士在其推荐的某投资平台投资了十二万元,并且还借贷信用卡十万元准备再次投资。辖区派出所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投资类”诈骗,紧急预警并劝阻刘女士,刘女士却称民警多管闲事,经过5名民警多次劝阻后,才避免了更大损失。
小律说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的该男子虚构其高富帅身份,在取得刘女士的信任后,以十分擅长投资理财为由,诱骗刘女士进行“投资”,其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刘女士“投资”的钱财,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故公安机关才会启动紧急预警,劝阻刘女士再次进行“投资”。
小律提醒
网络交友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情形,但在网友取得自己的信任并要求自己进行所谓的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信转账。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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