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0 法律服务网 715
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后,自身损失该如何主张?具体金额如何计算(赔偿项目与标准)?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1183条规定,受害者可要求肇事方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但在计算的时候需要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受害者的伤势、住院时间、花费的医疗费金额、受害者的实际收入、护理者的实际收入、能否构成伤残、肇事车辆是否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等具体计算。
一般来讲,涉及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受害者实际产生损失作为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费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赔偿系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年龄计算(60周岁以下为20年,超过60周岁的增加每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照5年计算),丧葬费为6个月职工平均工资,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受伤严重程度等视情况确定。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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