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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费用需要自己出吗?

2022-09-22 法律服务网 650

事情简介

近期有咨询人咨询称,自己的案子现在已经下了判决书了,对方没有在判决期限内履行相应的判决义务,于是便打算去申请执行。想问一下申请执行需要费用吗,是不是自己去出这个费用呢?

小律说法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上述规定,申请执行是需要缴纳申请费用的,申请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但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确认,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决定。

小律提醒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如对方迟迟未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一定要在执行期限内尽早去申请执行,让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法律适用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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