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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收到自己「艳照」后被威胁,警方提醒属于精准诈骗

2022-09-20 法律服务网 1803

事情简介

近日南京杜先生收到一张自己和陌生女子躺在床上的“艳照”,并且对方还威胁要曝光,要求杜先生与另一个号码联系。可杜先生自己比对后发现发量不符,便报警处理。事后警方判断这是这是一起盗窃公民基本信息后的“精准诈骗”, 通过PS等手段移花接木进行“换脸”,诱导受害人。

小律说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诈骗、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的违法人盗取公民信息后,通过ps等技术手段并拼接成所谓的”艳照”,以曝光为由来诱导并骗取受害者财物的行为,其行为可能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如果该行为人继续实施敲诈行为,并实际获得被害人数额较大的财产,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

小律提醒

首先自己平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其次如果收到来路不明的照片,不要轻信也不要给对方进行转账,并及时进行报警处理。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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