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1 法律服务网 2133
【事件经过】
据媒体报道,在四川成都,一位大妈捡到手机后,向失主索要600块钱。失主表示自己是个学生,没有那么多钱,可以给大妈100块钱,但是大妈不满意,双方发生冲突。失主无奈报警,大妈依旧不依不饶,声称自己如果不是自己捡到,失主哪里去找,还指责别人对自己指指点点。最终,大妈没有拿到一分钱,蹲在路边伤心大哭。
那么捡到手机索要报酬违法吗?
【律师说法】
捡到手机后索要报酬,不一定是违法的,具体分情况而定。如果捡到手机要求失主提供报酬,失主对方如果自愿给付的,那么就不违法。如果捡到手机要报酬,失主不愿意给付,行为人又拒不退还并达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的,可能会涉嫌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有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若失主不支付报酬,拾得人也不能拒绝返还手机,而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报酬。
【小律提醒】
“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义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捡到别人的手机后应当及时通知失主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如果手机因拾得人自己的重大过失而损坏或丢失,拾得人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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