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能退吗?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能退吗?

2022-06-24 法律服务网 706

事情简介

近期有咨询人咨询称,自己跟老公结婚有一年了,婚后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婚前老公那边给了自己12万的彩礼,还买了一些金器作为嫁妆给自己。自己父母婚前这边也陪嫁了一台车,作为嫁妆过户登记给自己,婚后一直由老公在使用。现在自己跟老公婚后感情不合,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现在想跟老公离婚。但是自己跟老公提出离婚时,对方就直接说要求自己退还结婚前给的彩礼。自己究竟要不要返还这些彩礼?自己能否要求对方退还嫁妆?

小律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咨询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一年了,也没有出现男方因为给付彩礼、嫁妆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情形,并不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故咨询人离婚时,可以不用向男方退还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

其次本案中的嫁妆(车辆)作为其父母婚前的个人赠与,并且过户登记给咨询人了,属于其个人财产。只是在婚后给老公在使用,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把嫁妆(车辆)退给自己。

小律提醒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以结婚为由索要巨额彩礼、嫁妆的情形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