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1 法律服务网 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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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很多员工工资,大部分员工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现在在起诉阶段被告知该公司在申请破产。请问,公司被起诉期间可以申请破产吗?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因此,公司在有被诉讼时,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原诉讼或者仲裁案件暂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该诉讼或仲裁继续进行。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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