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7 法律服务网 1709
8月21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出台扶持政策,力促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多渠道就业,实现增收脱贫。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底。
通知提出,将出台六方面措施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如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以及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当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一批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驿站等载体,为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
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任务目标为,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指导意见》明确,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是精准帮扶举措之一。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
在就业扶贫方面,具体举措迅速落地。通知要求,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各地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当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一批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驿站等载体,为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
此外,通知指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确保完成增收脱贫目标
通知要求,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各地要根据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创新培训形式,优化项目开发,加强师资配置,提升培训质量。鼓励通过项目制方式,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培训。
另外,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对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支持其顺利完成技工教育并帮助其就业。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积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各地要积极支持贫困劳动力创业和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培训,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有了这些政策,只要勤劳努力,就能脱贫致富!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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