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法律服务网 1766
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炊烟在新建的住房上飘荡,小河在美丽的村庄旁流淌……乡村承载着许多人的“乡愁”,乡村田园生活是很多人的美好回忆,乡间田园是心灵的浴场和避风港,退休以后回归田园,也成了许多城市人向往的梦想。在喧嚣、吵闹的都市生活久了,人们总有“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的感慨。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关于全力服务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规划统筹农村用地指标、完善农村土地权能、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政策、服务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服务水平5个方面,明确了20条政策措施促进乡村振兴。
《意见》明确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统筹。将每年安排15%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民建房等合理用地需求,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或小微创业园、休闲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意见》还明确了5项具体“优先”举措:优先保障“厕所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用地需求;优先特色小城镇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无偿提供乡村振兴所需的测绘资料;优先统筹保障脱贫攻坚用地计划;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期办结。
根据规定,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允许返乡下乡人员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但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从农村出去的人,退休了想回到家乡过田园生活,老了想落叶归根,但因为户口已迁出,没法建房;而一直在城里生活的很多人,也想到乡村寻找人生的另一种风景和情怀,但因为没法买农民的宅基地,也没法建房。现在,湖南的政策正在发生着变化,回到农村建一栋漂亮的房子,过上有宅有院的日子已不是梦。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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