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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形式“的离婚协议有效吗?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2021-11-15 法律服务网 795

事情简介

平时经常能看到一些新闻,说某某夫妻为了方便买房等各种理由去走形式的离婚,也俗称“假离婚”,甚至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需要任何财产,直接“净身出户”。那么这种走形式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净身出户”后能否重新分割财产呢?

 

律师说法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即为有效的离婚协议;其次只有出现当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行为,另一方才有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提醒

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的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都要仔细考虑之后,才去签订离婚协议,切莫一时草率和亲信他人,未作任何思考的便去签订离婚协议。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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