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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他人遗失物拒不归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18-08-23 法律服务网 2332

人总有那么一两个时刻,忘性大,弄丢自己的东西找不回来,心急如焚。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能够知道自己遗失的物品由谁拾得,但是对方理直气壮表示谁捡的就是谁的,不愿归还。难道就束手无策了吗?不,拾得他人遗失物拒不归还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情节严重可能涉嫌侵占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拾金不昧是美德,拾得他人遗失物捡到他人的遗失物应该及时返还遗失物的所有人,免得遗失物的所有人担心,如果不知道遗失物所有人是谁的情况,可以把拾得物交给公安等有关部门通知所有人领取,仍人不知道所有人的,则由有关部门发布招领公告告知遗失物所有人。拾金不昧是美德,但愿所有人都能成为一个传播正能量,发扬正能量的使者。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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