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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拒绝提供户口簿登记结婚遭女儿起诉

2018-08-23 法律服务网 1841

经济的发展带动社会思想的进步,父母包办婚姻到如今的婚姻自由都无一不在向我们展示着时代变迁带来的巨大变化。

【大11岁男友遭父母反对】

小张(化名)和男友小李(化名)相恋有五年时间了。2014年年底,小张考虑自身已是适婚年龄,且与小李感情稳定,故计划登记结婚,遂联系父母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让她能够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小李比小张大了11岁。其父母一直嫌弃小李比她的女儿大11岁,也不信任男方可以照顾好女方,所以坚决不同意他们交往。2017年7月17日,小张、小李与小张的父母三方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参与居委会工作人员组织的调解,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然而,小张之后向父母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时,父母却反悔了,再次拒绝提供户口簿。

无奈之下,当时已26岁的小张遂以父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婚姻自主权为由,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父母向其提供户口簿,并协助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父母应当尊重子女婚恋自由】

婚姻自主1978年被写入了《宪法》,在之后的1986年被民法界定成为一种个人权利,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的权利。

依据《婚姻法》第2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且在此案中,小张和小李都是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在自由恋爱过后决定双方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父母无权去干涉子女的决定,虽然父母本意是为子女好,但是过度的干涉也是一种家庭软暴力。同时父母的行为也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法院最终支持了小张的主张,判决被告小张父母将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供给小张用于结婚登记。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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