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3 法律服务网 1837
因个人恩怨,并且有多次犯罪史的况玉林举起了枪杆对准了他人。一颗子弹毁掉一个幸福的家庭,把自己的不幸加于他人,事件一出,况玉林持枪杀人立马成了公安的重点。
【周旋多日,终被击毙】
2018年8月20日上午,上高县敖山镇原奶牛场、沿江中路建材市场“顾地管业”店内和黄金堆意隆纺织厂相继发生三起持枪杀人案,共造成四名被害人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三起持枪杀人案均系犯罪嫌疑人况玉林因个人恩怨所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潜逃。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开展追捕行动。
8月21日下午,经过案情研判,追捕组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地点进行武装清查。晚上20时45分许,在接到群众举报获悉犯罪嫌疑人行踪后,立即进行围捕,犯罪嫌疑人持枪拒捕,被当场击毙。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一家名为“顾地管业”的店铺门前聚集着许多人,一辆救护车和一辆警车停在现场。一名男子躺在地上,医护人员正在对其施救。
20日下午,“顾地管业”商铺老板娘邹女士告诉记者,死者为自己的丈夫,生前和持枪男子相识,之间存在一些经济纠纷。
一名目击者称,20日上午10点许,他在上高县黄金堆成仁驾校进行模拟考试,突然听到一声枪响,看到有名男子拿着一支枪把另一名男子打伤,之后持枪者驾驶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20日下午,上高县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8月20日上午,在上高县沿江中路两地相继发生2起持枪杀人案。经查,犯罪嫌疑人为况玉林。
随后公安机关发布悬赏通报,悬赏10万元人民币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给予奖励。
8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发生持枪杀人案,共造成四名被害人死亡。据上高县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8月21日22时20分许,上高县“8·20”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况玉林,在上高县锦江镇南源村持枪拒捕,被当场击毙。
【社会影响恶劣】
况玉林持枪杀人,并且与警方发生持枪对峙拒捕,警方在警告后犯罪分子依旧使用枪支拒捕,警方在当下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7条情形可以使用武器制止犯罪分子的行为。
在公安抓捕犯罪分子况玉林的过程中,发布了悬赏广告,如若有公民确实提供了真实有效的犯罪分子信息,公安应当按照悬赏广告的内容,对公民的举报行为支付相应的奖励。
而对于况玉林,在多次犯罪刑满释放后依旧不思悔改,违反我国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拒不交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况玉林用非法持有的枪支对四位受害者实施能达到受害者死亡的目的性的犯罪行为,行为上为故意犯罪,并且造成了四名受害者死亡的结果,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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