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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18-08-03 法律服务网 1571

从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有多项政策法规相继实施,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1、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肌肤促进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有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2、以短信方式按月向用户主动推送通信账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组织相关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工作,督促电信企业纠正错收费行为,并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从8月以短信方式按月向用户主动推送通信账单信息

 

3、电动自行车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近日,《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安排的公告》发布,《公告》指出,自2018年8月1日起,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产品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各省级质检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经受理的办理终止手续。

 

4、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2天内办结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觉得压缩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除新疆、青海、西藏以外的地区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新疆、青海、西藏地区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5、专利登记费等8月起停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6、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办法》规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7、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公告》提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海关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可按照要求提供单证电子化信息,无需在申报时提交纸质单证等要求。本公告内容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8、京津冀三地人才服务标准实施

    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日前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人力资源服务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促进三地人力资源统筹开发。未来,通过一系列量化指标打分评级,三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被赋予A至5A的等级,不同的等级代表不同的服务水平,通过分级分类,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等级的机构获取服务。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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