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法律服务网 2156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文件精神,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 8月2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
《通知》明确,两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中介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协作联动机制,并建立跨地协查机制,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住房公积金各区县(市)管理部要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认真组织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全面整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有涉嫌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的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的,应妥善保存虚假提取资料,及时移交属地公安部门。
《通知》指出,各分区县市公安局按照协作联动机制要求,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
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宣传力度,告知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行使正当权益。各分区县市公安局及时发布和推介非法中介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办结情况,扩大惩戒影响力、震慑力。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0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近年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着力创新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防控水平,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打击非法中介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全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健康秩序。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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