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妻子患病丈夫不理 湖南一男子被判刑

妻子患病丈夫不理 湖南一男子被判刑

2019-12-24 法律服务网 1330

基本案情】2016年2月,被告人张某某与符某某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后因符某某身体原因二人未能生育小孩,遂生矛盾。2017年4月,符某某回娘家照顾生病的父亲,期间因身体不适到泸溪县人民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患有尿毒症等病状。符某某随后在4月、5月先后两次在泸溪县人民医院治疗,期间一直由其大哥符甲某与姐姐符乙某二人陪护,第一次住院费用22683.7元,第二次住院费用2088.63元。
  符某某在诊断患有尿毒症等病状后,本人一直通过发手机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在江苏张家港市务工的被告人张某某,告知自己患病的事实并要求张某某回来照顾自己,张某某知道消息后未回来照看,也未给付任何费用。尔后,符某某的二哥符丙某多次联系张某某,并委托张某某所在的村里支书熊某某,分别通过电话做张某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回来照顾患病妻子,张某某仍然未回来照看,也未给付任何费用。
  在多方努力说服被告人张某某未果后,符某某于2017年6月以扶养纠纷为由将被告人张某某诉至吉首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某履行夫妻扶养义务,支付扶养费及医疗费。同年7月,符某某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吉首检察院依法帮助符某某进行民事诉讼。9月,检察人员也多次电话、短信联系告知被告人张某某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张某某依然未回来照看,也未给付任何费用。
  2017年5月,符某某第二次住院治疗后,因治疗费用等原因未再入院治疗,由其兄姐接回娘家休养、继续用药治疗。2018年3月,符某某在娘家因病逝世。被告人张某某在得知符某某逝世后,未回家处理后事,也未给付任何费用。

    2018年5月31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将被告人张某某在所居住房屋内抓获。另查明,符某某患病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一直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从事送外卖工作,每月有稳定的收入3500元左右,具备一定扶养能力。被告人张某某在被抓获后,审理期间补偿符某某亲属40000元,取得了符某某父母等亲属的谅解。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在妻子符某某患病期间,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经多方联系仍不履行扶养救助义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归案后,被告人张某某能如实供述指控事实,当庭自愿坦白认罪;被告人张某某补偿符某某亲属部分欠款,是负有义务的事后履行,可视为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因犯遗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

这一义务是有前提条件的,一是夫妻一方需要扶养,二是另一方有扶养的能力。需要扶养往往是该当事人一方生活困难,经济无着落,满足不了基本生活需求,比如罹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此时若对方不给予经济支持,该方便有权利请求另一方给付扶养费。

(案件来源:吉首市人民法院)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