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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2018-07-05 法律服务网 3481

·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

一、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发布机制。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吸收相关部门、行业、地方以及产业界、科技社团、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二、保证项目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三、完善评审专家选取使用。进一步推动建设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国家科技专家库,完善国家科技专家库入库标准和评审专家遴选规范。

四、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

五、严格项目成果评价验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组织开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严格依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指标和验收工作标准规范进行考核评价。有明确应用要求的,在项目验收后不定期组织对成果应用情况的现场抽查、后评估。

六、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绩效评估。重点评估计划目标完成、管理、产出、效果、影响等绩效。绩效评估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开展,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规范和监督。

七、落实国家科技奖励改革方案。

·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

一、统筹科技人才计划。建立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

二、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三、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坚持正确价值导向,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合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培养补偿机制。

四、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

五、加大对优秀人才和团队的稳定支持力度。

·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

一、实行章程管理。章程要明确规定单位的宗旨目标、功能定位、业务范围、领导体制、运行管理机制等,确保机构运行各项事务有章可循。

二、落实法人自主权。坚持权责一致原则,细化自主权的行使规则与监督制度,明确重大管理决策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监督机制、责任机制,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保障科研事业单位依法合规管理运行。

三、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以5年为评价周期,对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综合评价,涵盖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

四、完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根据优化整合后的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功能定位、任务目标、运行机制等不同特点,确定合理的评价方式和标准。

 

·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一、建立覆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全过程的监督评估机制。将监督和评估嵌入“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确保科学、规范、高效。

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举措,加强协调配合,抓好本领域“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组织实施。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推进本地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加大推进力度。加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学术共同体、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各类评价主体间的相互配合和协同联动,强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之间的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加强对科研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科研管理水平,让广大科研人员知晓、掌握、用好改革政策。持续跟踪调研,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和动态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四、开展试点示范。对一些关联度高、探索性强、暂时不具备全面推行条件的改革举措,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地方和单位先期开展试点。鼓励试点地方和单位大胆探索实践,发挥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对基层因地制宜的改革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发改革动力,保护改革积极性。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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