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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上市规范的几个重点问题

2019-09-11 法律服务网 1729

【前言】
近年以来,为了振兴农业,我国颁布了许多支持农业企业上市的政策与意见。但是,企业上市终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国农业企业在上市规范上还存在着一些普遍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农业企业上市规范的几个重点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一起来看看吧。
一、持续盈利问题
农业类项目处于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中,且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多种不确定性影响,因此,证监会高度关注农业类项目的持续盈利能力问题。这一因素已经成为农业类项目公司IPO的第一杀手。如海南天然橡胶、河南金博士种业、广西丰林木业、新疆康地种业第一次申报均遭到因持续盈利存在不确定性而被否。
证监会对农业类项目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是综合性的,既包括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判断(如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主要产品毛利率、营业利润等),也包括行业法律环境的变化(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变化)和农业类项目公司对主要经营品种的权属状况(植物品种权保护到期)等法律方面的原因,还包括经营模式、产品服务发生重大变化等商业原因。
目前新三板对盈利性虽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保荐券商还是对企业所处行业及企业未来成长做一个初步判断,通过内部项目初审后,才会给予保荐。创业板和主板市场预计到2016年开始实施注册制度,注册虽然免去了证监会审核程序,但证券交易所和保荐券商会对公司实际持续盈利做充分的调查与披露,能否成功上市与发行也要看自身的成长性与盈利性。
建议农业企业从经营模式、后续模式复制保证公司营业额和净利润保持稳定成长。
二、经营模式问题
在农业类公司中,公司+农户模式是常见的商业模式。该模式常见于畜牧业,但同样可以应用于农、林、渔业。已知的农业类上市公司采取公司+农户模式的主要有朗源股份、雏鹰牧业、华英农业、大康牧业等。经营模式选择主要考虑如何在国家税收优惠条件和提高经营效率等方面考虑,在此从税收筹划方面,考虑经营模式上的选择,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大多采用“公司+农户”模式。
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公司+农户获得了法律上回应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号文将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总结为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同时,该文指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公司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土地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因此,土地按所有制和用途,可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等几类(暂不讨论未利用地)。农业类项目公司对土地的利用方式主要包括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租赁国有农用地、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转承包、租赁集体农用地等。
因此,综合土地所有制与土地用途,并整理投资案例,企业尤其应关注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是否完整,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四、财务规范问题
在财务方面,农业企业最容易遭到的困境就是报表的真实性问题。财务真实性跟农业行业的特殊性是有关系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国家大力扶持农业企业,给予了很多税收优惠,包括龙头农业企业的认证都跟农业企业规模、人数直接相关。农业企业做到龙头企业,往往可以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这时候也会增加很多农业企业造假的冲动。突破这一障碍的关键,可能还在于企业本身的规范运作,尤其是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要按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企业的会计核算,要针对财务流程等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1、现金结算比例高问题
农业企业上市过程中如何解决现金结算比例高的问题,通过对已上市公司的案例分析,农业拟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一是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二是通过POS机刷卡,三是陪同业务人员到银行交款或预留客户银行卡的方式来减少现金结算的比例。对于农业企业来讲,首先要对历史上曾存在的现金结算比例高的现实予以承认,并解释现金结算占比很高的客观原因。同时应说明自股份公司成立之后,公司对现金结算问题做了系统性整改,事实证明比例是逐年降低。并且公司针对现金结算的问题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农业类项目公司从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时,一般多采用现金结算方式。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时可以支付现金,因此现金结算具有合法性。但是,现金结算对农业类项目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了较高要求,并可能导致农业类项目公司在收入确认上存在不规范之处。为满足监管需要,拟上市的农业类项目公司需要降低现金结算的比重,加强对现金结算的内部控制。
2、发票问题
现金结算对应直接问题就是不开发票的问题,因为农业类企业一般不会有增值税和所得税,因而不开发票倒是不会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但是公司收入确认的真实性问题倒是值得探讨。在报告期内允许存在未开具发票和采用自制凭证等情形,但股份公司成立之后,要逐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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