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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直播时是“良金美玉”,买回来却是“朽木烂石”?

2019-08-02 法律服务网 1306

随着网络直播的火爆,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了“直播卖货”的行列。“直播卖货”往往会邀请一些明星红人来亲身试用,让人们在观看直播的同时了解商品,帮助商品的销售;而消费者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商品的情况,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

然而直播销售的商品并不都是质量过关的产品,近年来,直播售卖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新闻越来越多。那么谁应该为这些问题负责?消费者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热门新闻】

北京某高校教师高文(化名)在观看某直播后,买了一瓶沐浴露,“没想到质量会如此低劣”。

沐浴露到货当晚,高文便用它洗了澡,可冲洗数次后,仍然感觉身上还是滑腻腻的,仿佛没有洗干净。“香味也不对,类似一种刺鼻的香味。和当时主播在直播时介绍的有些出入,没有宣传的那么好。”高文说。

在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李彤(化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李彤在某直播间买过一件衣服,衣服质量很差,她感觉自己被骗了。

“当时看直播间里主播在穿着衣服展示,可以看出来衣服穿在主播身上非常显腰身,并且比较显气质,但衣服并不是什么大品牌,之前都没听说过,而且价格也不便宜。与其他品牌的衣服相比,性价比并不高,但主播一直在说衣服质量很好,水洗机洗都可,而且百搭。”李彤说。

犹豫片刻后,李彤下了单。过两天收到衣服后,李彤却发现自己买的这件衣服和直播间见到的衣服完全不一样,不仅料子非常薄,而且洗的时候还会掉色。

随后,李彤联系客服准备维权,但这家店的客服都是智能机器人。尝试了多种途径后,李彤始终没有联系上人工客服。而那件衣服,她再也没有穿过。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律师说法】

直播卖货买到劣质产品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

(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

(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因此,主播在直播或者短视频中介绍商品也属于广告,直播卖货的商品若有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的情况,是违反我国《广告法》规定的,属于发布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卖货的主播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并被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另外,直播平台如果提供链接便于消费者购买,那么这种平台就属于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直播卖货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直播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买到劣质产品如何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播卖货虚假宣传的行为属于欺诈,应当给予消费者四倍赔偿,即退一赔三,如果四倍赔偿不足500元,要按照500元赔偿。如果卖家不愿赔偿,可以申请平台介入,或者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甚至起诉到法院。

通过主播直播购买的商品,如果是通过微信直接汇款,那么一旦商品存在问题,维权就会相当困难。虽然现在微信都实名认证了,但若卖家把买家拉黑,消费者很难找到卖家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即便找到,相关证据也很难提供,所以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通过微信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等付款方式购买商品。

直播购物时要有证据意识,及时保存相关的证据。因为网络购物相关信息在删除以后很难恢复,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应该截屏,保留一些相关的原始数据,再和卖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平台介入。

【小律提醒】

对于直播卖货,消费者需要多留一个心眼,一定要注意保存各种证据,在买到虚假宣传的劣质产品时,要利用这些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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