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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非国家工作人员“收钱办事”?违法!

2019-07-19 法律服务网 4936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好处会被判处受贿罪,那么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好处应该怎么判呢?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了解一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基本案情】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以中检公诉刑诉(2016)3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苏某某、张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6年9月2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2009年3月20日,被告人王某某、苏某某在担任西宁城中某贸易商场法定代表人、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与苏某某协商租用城中贸易商场大楼用于经营宾馆的过程中,收取苏某某4万元好处费后,将该楼二至七层及地下室以每年11万元的价格出租给苏某某。

2、2012年年底,被告人王某某、苏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经商量,与苏某某协商提高租金,苏某某不同意涨租金,五人遂提出给些钱过年,于是苏某某提出给4万元,继续以每年11万元的价格租赁大楼,五人同意后,将苏某某给的4万元,以王某某13000元、李某某8000元、李某某5000元、张某某、刘某某各7000元分得;2013年及2014年,五人以同样的理由索要苏某某人民币共计8万元,王某某分得20000元、苏某某、李某某分得16000元,张某某、刘某某分得14000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苏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要苏某某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刘某某与被告人王某某、苏某某共同预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苏某某人民币12万元,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

【法院意见】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苏某某经共同商议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人民币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后被告人王某某、苏某某又与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经共同商议后共同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均为较大,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鉴于被告人王某某、苏某某、张某某、刘某某、李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积极退清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赃款16万元人民币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律师说法】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自己合法的职务活动,使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角色得以正常而出色的发挥。因此,有关法律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作了规范,建立起一套明确的管理制度。

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该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现行最新司法解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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