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 法律服务网 2009
房价调控仍在继续。
今年年内,全国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经多达百余次。这个热门了十来年的产业并没有任何热度消散的信号,每一次调控政策出台之后,价格可能会略有下降,但整体一直持续上升,人们对于房子又爱又恨。
出台的房价调控政策主要包括去库存、引人、限购、限售、限贷、租赁住房这几个方式,
去库存包括拆迁货币化安装、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扩大公积金覆盖面、鼓励农民购房等政策。
引人是指放低落户门槛,提供购房补贴。
限购的内容主要指购房需户籍或者连续数月社保。
限售指自购房起满若干年可上市交易。
限贷是指差别化信贷,下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租赁住房则是鼓励有房人士出租住房,发展规模化租赁。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各类调控政策出台后市场的反应不一,例如限制型政策(包括限购、限售、限贷)有时能让楼市降温,或导致房价下跌,或让涨速放缓,但也有城市出现了调控失灵的状况;而政府开展人才引进往往配合限售限购等补丁政策,如2018年初昆明相继发布“推动落户”和“限售限贷”的政策,发布后昆明房价增长处于较平稳状态。
五一前后,住建部密集约谈了12个城市,包括成都、哈尔滨、贵阳、长春、佛山、西安、太原、大连、徐州、三亚、海口、昆明,目前9城已经出台了新的调控政策,其中有5个城市出台限售政策,分别是长春、哈尔滨、贵阳、太原、徐州;明确提出限购新政的只有太原、成都两个城市;西安则是在现有限购政策基础上,明确公寓在限购范围内。
房地产调控政策虽然不属于法律法规,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力胜过平常法规,一直是各地居民密切关注的消息范围,住建部也在约谈12个城市之后,于5月19日再度发文,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坚持资金管控、整顿市场秩序等“常规动作”的基础上,对供给侧提出了更多的明确要求。
4月开始长沙也开展了“最严执法行动”,检查房地产销售、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去年“3.18”“5.20”“9.23”几个房地产调控文件的执行情况,一批项目和公司都被拉入长沙住建委的“黑名单”, 而对于“黑名单”企业采取的惩戒措施,其中一条惩戒措施为长沙市住建委将依法限制其商品房的预售许可,并且禁止失信企业项目审批进入绿色通道,而联合惩戒期暂定为1年。
就在前两天,执法人员又查处了一批房地产中介机构,16家被关门停业整顿,这些机构涉及到了组织炒房、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等不当行为。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坚持这个定位的调控政策目前已经大致堵住了“炒”的空间, “紧”成为当前楼市调控的主基调。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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