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5 法律服务网 2001
【两岁锦鲤男童抽中宝马,却遭工商部门调查】
16日当晚,一名2岁半的男童跟奶奶在超市抽奖时,抽中了一辆宝马。
据了解,该商贸连锁超市正值周年,于是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抽奖活动信息,借此回馈消费者。
该超市的钟经理证实了中奖一事,并表示:“孩子的家长需自行办理入户手续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事在当地引发了激烈的讨论,称孩子得到的只是宝马使用权,用完之后要归还商家。对此,钟经理解释,虽然宣传信息写的是使用权,实际上整辆车所有权已归中奖者。
钟经理说,因参与抽奖奖品金额已超过5万,涉嫌违法,当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公司可能面临罚款。
【商家促销抽奖金额过高涉嫌违法】
按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而超市通过抽奖抽大额奖品譬如抽宝马车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前往超市进行消费抽奖,从而达到一个提高超市盈利的目的。
且抽奖活动分为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同时还分为盈利性质和非盈利性质。政府参与的非盈利性质抽奖,并不是让单个商场获利,而是整个商圈的返利,因此是合法的。而某单个商场搞的巨额抽奖,是想把其他竞争对手的客人拉到自己商场来,并以此牟利,这样的行为就违法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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