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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斗殴只为一段疑似被抄的尬舞

2018-12-25 法律服务网 2084

【原创尬舞疑似被抄袭,组织百人斗殴】

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权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晓琪发现后,双方因抄袭问题发生矛盾,在QQ中互相对骂,并约定于2018年2月25日晚在南宁市永和大桥聚众斗殴。

陆晓琪将双方互相谩骂、约架斗殴的信息截图,并发到由其组建的QQ群讨论组,煽动其他成员参与聚众斗殴,共同讨论斗殴的具体事宜。陆晓琪鼓动陈某(未成年人)使用烟花、甩炮、沙子、饮料罐等材料制作具有触地即爆功能的“红牛罐”。莫越接收到约架信息后,即前往南宁市八中附近的奶茶店集合,并提供沙子给陈某,由陈某将沙子填充到“红牛罐”中。

2018年2月25日晚10时许,陆晓琪纠集的万秀一方约50-60人往南宁市永和大桥约架地点行进。到达永和大桥时,万秀方总人数约为100人。上述人员在行至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黄某权、方某宽纠集的大沙田一方约20人相遇,双方人员遂互扔“红牛罐”,并持刀具、钢管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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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殴过程中,陆晓琪在现场全程参与。莫越将“红牛罐”扔向对方,并持刀具冲上去与对方人员打架。陈某持一把长刀追打对方人员……大沙田一方人员方某宽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級。该聚众斗殴行为造成附近路段交通暂时性中断。

【主犯“小辣椒”获刑八年】

陆晓琪在网络上与他人发生口角以后,通过组织他人集体斗殴,并且准备器械约定时间地点,在公共场所进行人数多、规模大的聚众斗殴,导致斗殴当时路段交通混乱,且其斗殴的视频在经过网络广泛传播后,对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影响较大,社会影响恶劣,其中也有多人积极参与陆晓琪组织的斗殴事件,所以该同伙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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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共同犯罪中,陆晓琪通过煽动、纠集人员参与聚众斗殴,并叫同伙制作“红牛罐”为械斗做准备,且在斗殴现场全程参与,是主犯且是首要分子。

莫越为同伙制作“红牛罐”准备材料,还在现场投掷“红牛罐”,且持械参与斗殴;陈某不仅制作“红牛罐”,还在现场持械参与斗殴,均是主犯且是积极参加者。

法院一审判处陆晓琪有期徒刑8年,莫越有期徒刑6年,陈某有期徒刑4年。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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