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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童误伤表妹致死,真相到底是什么?

2018-12-20 法律服务网 1990

每天都会有悲剧发生,但是仍然阻挡不了人们前进的脚步。那些悲痛只不过是给我们一个铭记,体现我们下次不要在这个地方再一次跌倒。那么,对于有些错误是否应该被原谅?比如近日有一则令人痛心的新闻——男童误伤表妹致死。这件事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案件事情经过】

12月16日15时06分,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严桥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晏场镇宝田村一小孩死亡。接警后,严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刑警大队也立即派出侦技人员赴现场,共同开展勘验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经查,王某(男,11岁)因玩耍改装的射钉枪误伤张某(女,9岁),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与张某系表兄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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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安局已对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白某贵(系死者张某的爷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法律法规】

199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因此,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而且危害公共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语】

 权威数据显示,意外伤害是0至14岁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超过了其他所有事因的总和。家长在平时对孩子的教育中,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尤其是有安全隐患的项目,要及时纠正,孩子知道什么啊,他们对他们的行为并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作为监护人,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酿成惨剧,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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