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2 法律服务网 1817
【打开门撞开了新世界】
2018年3月29号深夜11点多,长沙五一路中天广场附近,牌照为湘AT3491的的士停在了路边,乘客郑茜茜像平时一样打开了车门。郑茜茜说,当时她也看了一眼后面好像没人,因为是晚上也看不太清,突然一辆电动车开过来,就听到砰的一声,然后就看到驾驶员倒在地上了。
事发之后,郑茜茜打电话叫来朋友,并将受伤的任某第一时间送到医院,在医院治疗几天后,任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交警部门鉴定,在此次事故当中,的士司机夏鹏飞承担主要责任,乘客郑茜茜承担次要责任。死者任某不承担责任。
因造成任某死亡,司机夏鹏飞构成刑事责任,目前已被检方批准逮捕。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司机夏鹏飞向死者家属先行赔偿了68万元。事情到此并没有完,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认为,既然乘客郑茜茜承担次要责任,理应要作出相应的赔偿,于是,出租车公司又一纸诉状将乘客和出租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电动车司机死亡,开门乘客是否需要担责?】
下出租车乘客开门致使产生撞人结果,责任的划分,首先是看出租车司机是否有违法停车的情况。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乘客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是乘客不观察后方来车,草率开车门,乘客责任较大。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那就共同承担责任。但是也不能排除电动车司机违规行驶或者是违规驾驶,比如酒驾醉驾或者是毒驾等情况,如果电动车司机存在此类驾驶情况,那么电动车司机也应当对该事故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虽然作为责任划分的依据也只能作为庭审证据提供,不能作为具体的责任划分标准,法庭审理过程中也会根据庭审中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综合考量,对该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重新审查。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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