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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被卖,能不能继续住?

2018-10-19 法律服务网 2815

作为一名租客,除了为房租忧愁外,还的担心各种突发的情况。其中就有这样一种情况,房子租到一半,但是房屋中途被卖,那原来的租客,是否能继续居住在房屋里呢?那就需要了解“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第一百一十九条 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 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

买卖不破租赁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第一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44号]

第六十六条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将已租赁给承租人的房屋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形式将房子转让给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他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搬离房屋。租客在知道房屋被卖时,可以继续居住在房屋内,直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居住截止日期,如果承租人有想法购买房子,那么承租人具有有限购买房屋的权利,但是房屋抵押在前或者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除外。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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