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法律服务网 1574
2018年10月8日下午,株洲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举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株洲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明确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案的举报人,最高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努力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株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424条,其中有侦办价值的线索236条,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为进一步加大对扫黑除恶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线索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群众后顾之忧、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株洲市出台了《株洲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举报株洲市范围内的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相关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核查,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团伙、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公安机关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还明确规定,对所有的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株洲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安排专人专办,严格限定知密范围;对举报人在诉讼中作证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出庭,禁止特定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并根据案件需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等多项举措来保护举报人。对泄露举报人、举报线索的情形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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