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无印粉看过来,无印良品在拒检!

无印粉看过来,无印良品在拒检!

2018-09-28 法律服务网 2461

无印良品作为日本的一家“杂货铺”,自2005年入驻中国市场以来,在中国市场疯狂扩张,至今全国店面已有两百多家。中秋节前夕,无印良品爆出拒检问题。

无印良品

【拒检抵抗其中是否有猫腻?】

中秋节前夕,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根据日常监测工作计划,依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规定,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无印良品巴沟华联店销售的木制家具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但当执法人员来到无印良品店里时,却遭遇了无印良品的各种不配合。

在现场,无印良品的工作人员先是不情愿带执法人员前往抽检物品区,随后当执法人员走进家具区,却仅看到一件前期被监测的木制家具,其他被监测商品并未在现场摆放,该店店长也表示拒绝调货配合调查。执法人员依职权要求到柜台检查与被抽检商品相关的票证账簿、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信息,也遭到店方拒绝。当执法人员在无印良品内部商品系统查询被抽检商品信息时,系统后台显示并没有信息登记。

2018年9月26日上午,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网通报了服装质量抽检结果,共10批次服装不合格,涉及问题主要是纤维含量、染色牢度等指标。

抽检结果显示,无印良品一款茶色弹力起毛灯芯绒短裤,纤维含量和耐湿摩擦色牢度两项指标不合格。也就说衣物经过水洗,掉色严重。其另一款含羊驼绒可水洗V领开衫的“毡化尺寸变化率”不合格,也就是洗涤后可能导致缩水或服装变形。

此外,“FNRN(芳娜芮娜)”牌连衣裙、“无色无味”牌牛仔裤和牛仔裙,纤维含量均不合格。

【商家拒检,网友怒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6条规定,工商局对无印良品的监测工作是合法的行为,无印良品作为商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接受配合工商部门的检查。

北京工商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无印良品部分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7条规定,工商部门应当责令商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有购相关不合格产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第3款规定,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如若造成消费者有损失的,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损失。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