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8 法律服务网 1297
小律说法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按照上述规定,只要是合法生育享受产假的女职工就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假期间就能领取生育津贴。但一般是需要连续缴纳一年的生育保险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且不同省市关于生育保险的连续缴费期限的政策各有不同。比如长沙市的政策就规定: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所以在长沙即使没交满一年生育险,只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十个月后生产的,产假期间仍旧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综上所述,没交满一年生育险,产假期间有没有工资或者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主要看各地政府关于可享受生育津贴的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期限的具体政策规定。
小律提醒
对于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以及生育保险连续缴费的具体期限,建议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去确认具体的政策。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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