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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违法吗?有胎儿月份限制吗?

2022-12-02 法律服务网 1422

1、人工流产有法定假期吗?

2、堕胎违法吗?有胎儿月份限制吗?

3、胎儿性别鉴定违法吗?

 

律师说法:

1.人工流产后员工可以休产假。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流产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 在我国人流不违法,且没有胎儿月份限制,堕胎虽然剥夺了胎儿出生的机会,但是由于胎儿不是法律上的人,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3. 非医学需要的鉴别胎儿性别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小律提醒:

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产业的存在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国之所以禁止非医疗需要检测胎儿性别,是为了防止成年人在怀孕时因为胎儿性别的影响而随意终止妊娠。禁止检测胎儿性别也是为了减轻社会上的“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的观念差别,希望能让“男女平等”的观念在每个人心里扎根。

 

法律适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堕胎行为应如何处理的批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月28日〔57〕院办字第113号请示收悉。关于对堕胎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如堕胎确系孕妇本人完全自愿的,以不作犯罪论处为宜。但强迫孕妇堕胎的非法堕胎,应分别不同情况给以论处。至于究竟哪些行为构成非法堕胎,自尚有待于立法解决。
  来文所提中央卫生部5月15日关于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施行人工流产必须具备的3个条件,只是卫生部门对进行人工流产所加的限制,法院不能就把它作为认定犯罪或不犯罪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鉴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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