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4 法律服务网 864
事情简介
近期有咨询人咨询,称自己借钱给别人,对方写了欠条,但是借条上的名字跟其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写的是他的小名,周围人也都是叫他小名的。这个欠款还能追回吗?
小律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本案中的咨询人借款给对方,对方也写了欠条,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同的法律关系。虽然对方欠条签名是小名,但只要借款人能证明周围人有叫小名的习惯,并且笔迹鉴定也能证明是本人亲笔所写,那么咨询人仍然能够要求贷款人到期返还借款。
小律提醒
借款人跟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要求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后面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确认贷款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后才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出现错写、漏泄名字等情况。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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