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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禁止女职工生育有效吗?

2022-03-09 法律服务网 1689

【事件简介】

黄女士2021年2月跟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没有发现其中有一条是规定的合同期间女职工禁止生育。近期,黄女士怀孕了,公司知道后通知说黄女士违反合同约定,让其在一周之内办理离职。

【律师说法】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干涉女性员工生育的自由,在与女性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无效。

本案例中的黄女士被告知违反劳动合同生育而被辞退是不合法的,黄女士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小律提醒】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关于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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