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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倒卖“冰墩墩”违法!

2022-02-09 法律服务网 1929

随着北京冬奥会的进行,冬奥会吉祥物 " 冰墩墩 " 受到热捧,俘获了大批粉丝,可谓是“一墩难求”。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不少“黄牛”开始高价倒卖以此敛财,价格也被炒作到几千块。根据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公安分局8日发布通报,警方已查获3名高价倒卖“冰墩墩”的不法人员,均已作出行政处罚。

【律师说法】

" 冰墩墩 "作为冬奥特许商品,销售方需要获得奥组委的授权。利用消费者需求倒卖冰墩墩的行为,已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在指定销售网点等地高价倒卖,非法牟利,已涉嫌扰乱正常的购买秩序,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适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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