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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2021-08-17 法律服务网 898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中是否包含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且真实有效,例如房屋的所有权、面积大小等;
2.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3.有明确的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4.明确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5.明确交房期限;
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6.权利担保;
买二手房时,要注意原业主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抵押、质押,是否具有共有人,是否房屋在租赁期之内。所出售房屋是否在银行有抵押原业主故意隐藏自己在银行有未结清贷款,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造成所出售房屋无法办理正常网签手续,造成所出售房屋无法办理正常过户手续。
7.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8.合同约定了双方违约责任,而非一方责任,且明确标注了解决争议的办法;
9.合约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明确、具体。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 【知识产权归属】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 【标的物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标的物交付期限不明时的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六百一十一条 【买受人承担风险与出卖人违约责任关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小律提醒】
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
(1)部分购房朋友是因为熟人介绍,选择不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一定请教专业人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原业主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抵押、质押,是否具有共有人,是否房屋在租赁期之内;
(3)原业主户口所在地是否与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一致;
(4)所出售房屋是否在银行有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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