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6 法律服务网 1761
临安姑娘小兰(化名)今年参加高考,7月12日晚上,她和其他同学一样,第一时间上网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
复读不敢相信再次落榜
对于这次高考,小兰是抱着很大期望的。她一直想进某传媒大学,去年由于分数不够,她选择了复读一年,而今年的高考成绩,按照经验来说,是能够让她进入心仪学校的。可是,查询结果再一次让她失望——依然没有被录取。小兰不甘心,又仔仔细细翻查了学校网站和录取说明,却发现分数比自己低的考生竟然被录取了!
招生办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小兰,录取结果没有问题,因为她志愿填报的是X14服装表演专业,这个专业性质比较特殊,考生除了笔试,还需要参加专业科目面试,像小兰这样没有参加面试的考生,是不可能被录取的。
自己明明填报的是X13表演专业,填报完还截了图,不可能弄错啊,而且,按照她的高考成绩,是完全可以被X13专业录取的。
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小兰第一次填志愿是在6月26日下午17点35分,第二天下午15点01分,有人再次登录了填报志愿账号,并且在15点23分修改并提交了新的志愿。
“我填完之后就再没登过这个系统,肯定是有人恶意篡改的!”小兰当场气哭了,家人陪着她到临安分局锦城派出所报了警。
7月19日,经过一周的侦查,民警锁定了嫌疑人身份。
“我这都是为她好呀,以她的能力上这个大学真的太可惜了,我希望她这次录取不了再高复一年,可以上更好的大学。”小柯一脸学生气,说话的时候,还带着几分委屈。
“那你有没有征求过她本人的意见?”
“没有……我怕她会犹豫,就偷偷帮她改了。”小柯说,小兰曾在微信群里发过自己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登录密码,让他帮忙打印准考证,他就是利用这些信息,登录了小兰的志愿填报系统,并修改了她的志愿。
“真的没有别的原因,我都是一片好心……”得知自己的行为不仅害小兰落榜,还有可能把自己送进铁窗,小柯又急又悔,哭了起来。
一片好心差点葬送两个人的前途
在这个案件中,小柯在没有经过小兰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给小兰改了志愿,修改志愿的事实已经形成,其修改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由于《刑法》地286条第2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小柯的修改行为导致小兰无法被学校录取的结果,其行为已经构成后果严重的情形,应当收到刑事处罚,并对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对当事人进行民事赔偿。
在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联系了公安机关,公安联系学校后,现教育考试院已经将小兰补录进原先她填报的某传媒大学表演专业,小兰也接受了小柯的道歉。检察机关遂对小柯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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