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

“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

2020-10-16 法律服务网 1164

近日,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一案引发热议。今日油条是河南当地连锁早餐店,其门面装潢、名称与今日头条高度相似,不知情的群众还以为是今日头条开展线下早餐业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为由,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今日油条早餐店。

据了解,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于6月至9月,在食品、餐饮住宿、方便食品等类目,申请注册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明日油条等商标,部分申请流程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之规定,今日油条早餐店所使用的名称与今日头条类似,使用的“关心你的油条才是好油条”口号与“你关心的才是头条”类似,今日油条的店面装潢与今日头条的栏目设计高度相似,其行为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事件后续】

被今日头条起诉后,今日油条积极应诉,目前判决结果还未公布。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