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1 法律服务网 2247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子随父姓已经成为传统,那么法律有规定孩子必须跟随父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由此可见子女出生后,其姓名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未成年姓名的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问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成年人姓名的变更
成年人即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做决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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