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7 法律服务网 1620
【事件描述】
2019年3月28日下午,被告人颜某从家中出门,在楼梯间发现一辆共享单车,因其觉得共享单车将原本就不宽敞的楼梯间堵塞,遂在确认楼下无人后将单车从四楼往下扔去,然而不幸的是当时楼下一名老人路过,单车砸在了老人身上,老人随后不幸遇难。
被告人颜某于第二天晚上抓获归案,后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因过失高空抛物致人受伤并引发死亡结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且被告人家属已经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并得到了其谅解,因此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决定。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件评述】
高空抛物的新闻层出不穷,而这是一起为数不多致人死亡的案件,我们在唏嘘生命如此脆弱的同时,也要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之大。共享单车挤在楼梯间确实不合理,但被告人一时心血来潮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目前国家没有明文规定高空抛物犯法,但是在一些高层小区物业都会宣传以及张贴严禁抛物的告示等字样。望大家都能够加强安全意识,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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