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6 法律服务网 1952
拾金不昧出自清朝吴炽昌所写《客窗闲话·义丐》中的:“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其中说到穷秀才何岳两次还金的故事,赞誉了何岳的高尚品格,也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慢慢的拾金不昧也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从法律角度提出,但是人们一直把拾金不昧当做美德来看而不是法律义务来看待,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素质的不同,拾金不昧已经成了拾金换金的一个渠道了。
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
据媒体报道,6月19日,在浙江宁波,小徐丢了一部苹果7手机,联系上捡到手机的某中年妇女后,对方开口索要2000元酬谢费。双方见面后,为表达谢意,小徐送上了一筐杨梅,但说最多给500元酬谢费,对方一口回绝,无奈之下小徐报警。见小徐报警,中年妇女气愤之下,用力将手机摔在地上,手机屏幕被摔碎。
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热议,中年妇女备受舆论道德谴责。
拾金不昧索要酬劳是理所应当的吗?
拾金不昧不仅仅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中国公民的一种法律义务。
大妈在拾得小徐的手机后,应当将手机先归还小徐本人,但是大妈在拾得手机联系到小徐后没有归还手机而是向小徐索要2000元酬劳,协商不果发生毁坏手机的行为,大妈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还拒绝归还,并且对小徐的手机进行了毁坏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和有可能涉嫌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由于立案条件的不同,我们可以得知由于小徐的手机价格以及大妈索要的酬劳都还未达到浙江省关于侵占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的标准,所以大妈的行为还不构成侵占罪、敲诈勒索罪。而故意毁坏财物罪浙江省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为数额巨大,需要接受刑事处罚,没有5000元的,属数额较小,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至于小徐在遭到侵权时iphone7到底市值多少以及损失金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我们也不清楚,还需要将手机拿到鉴定中心经过专家鉴定估值损失金额后才可以断定大妈损坏手机的行为是否达到需要接受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处罚的标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9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修正案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
侵占罪:
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故意毁坏财务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⑴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⑵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⑶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⑷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⑴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
⑵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2万元以上的;
⑶特别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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