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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政策汇编

2019-07-30 法律服务网 1612

【前言】

七月末,八月将至,我们一起来看看骄阳似火的八月我们将迎来哪些是民生新政策:

1、纳税服务投诉办理时限减半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将各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全部压缩50%:受理审查环节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服务质效、权益保护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服务言行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此外,本次修订将上级税务机关复核作为救济渠道,投诉人认为投诉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2、中央单位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管理有新规

财政部、国管局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3、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出炉

据公安部消息,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其中包括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为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等。

4、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提高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

5、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哪些事项需公开、如何公开有标准

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标准指引明确,各地拟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公文时,应当明确公文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对于不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征收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等一级公开事项和10个二级公开事项政府信息生成后,应通过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村公示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明确公开有关规定要求。

6、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工作有新要求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电子申报有关资料要求的通告》,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通告》要求,一是进口产品申报资料中仅证明性文件、符合性声明以及说明书、标签应当提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件。二是考虑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电子目录结构,任意一级标题下的申报资料文件页码均可单独编制。三是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启用后,电子注册申报资料中技术要求一式一份。

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更新为五大指标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修订版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此次《标准》的修订将原来的“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施工管理、运营管理”七大指标体系,更新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指标体系。此外,在重新设定评价阶段、新增绿色建筑等级、分层设置等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8、全面清查违规涉企收费!收费接受监督,没有例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治理违规涉企收费的措施,大力清除企业不合理负担。会议确定,一是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责任。全面清查违规收费。建立健全违规收费举报投诉、随机抽查、曝光问责、联合惩戒等机制。研究推动进一步降低带有垄断性质的合规收费,并引入第三方客观评估降费效果。二是向市场主体的收费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没有例外。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对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或实际不再需要的要及时取消,确有依据的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等。三是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清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委托行业协会和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等办理的事项。推进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脱钩,规范中介市场,坚决纠正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问题。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相关涉企收费取消或减免后的合理经费保障,确保政务服务不缩水、有保障。

9、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 支持中小银行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增强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能力。会议指出,一要按照宏观政策的要求,统筹运用多种工具,推动实际利率有效下降,支持中小银行发展,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要压实地方责任,防范金融风险。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要服从服务于宏观政策的大局。二要明确目标,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以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农”、科技创新以及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先行先试,对有试点意义的改革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三要建立动态调整的区域金融改革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的跟踪评价和第三方评估,使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举措更好发挥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的实效。

10、中央单位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管理有新规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中直管理局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

11、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全面取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宣布,于7月22日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在原许可模式下,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需要经过商业银行审核和人民银行许可两个环节。取消许可后,商业银行对企业开户申请审核无误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户,无需再报人民银行许可。

12、大学生福利!教育部:各高校至少应有一家实体书店

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图书经营品种、规模与本校特点相适应的校园实体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建,并且鼓励毕业生自主创办,力争2020年底打造一批“校园智慧书店”。

13、强化措施!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再获保障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组织三级医院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帮扶力度。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中医医院可选派3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同时,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通过远程会诊、示教、培训等形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各地开展面向村卫生室的免费医学生培养,对乡村医生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

14、民宿“星评”新标准,严控卫生安全与偷拍乱象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并正式公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新标准将旅游民宿等级由金宿、银宿两个等级修改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3个等级。具体在星级评定方面,新版标准指出:“旅游民宿评定实行退出机制,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取消星级”。包括: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出现卫生、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发生重大有效投诉;发生私自设置摄像头侵犯游客隐私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要求。

15、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启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包括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防治技术能力提升等五项行动。《方案》提出,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同时,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治疗药品和治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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